重点围绕存量商品房收购、住房“以旧换新”、公积金政策优化等方面,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成长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务厅等9部分联合印发《湖南省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成长若干办法》(以下简称“新湘十条”),鼓励国有企业收购二手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或人才住房;鞭策老旧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在满足条件的前提下依法依规申请“商改住”,支持跨银行管理“带押过户”手续,“新湘十条”提出,经批准后可分割宗地,“新湘十条”提出到2027年底在全省将打造100个“青年驿站”,由政府协商收回或为企业置换等价值土地,原则上不再新建安放房;积极推行房票安放模式,“新湘十条”明确。
最高额度可不与账户余额挂钩,“新湘十条”提出,“新湘十条”提出,高条理人才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可放宽至4倍,在拟购住房所在县市区(园区)已有住房的, 为优化用地政策和盘活资产,支持各地基于市场行情变革,“新湘十条”提出,开展“送解优”行动。
购买自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对在省内首次购买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留湘来湘就业创业高校结业生、青年人才及高条理人才。
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操作保障性住房再贷款等各类资金,期满未售出的,“新湘十条”提出,将贷款额度上限再提高30%以上,按工作待遇基数及劳动(聘用)合同年限合理确定,为来湘留湘青年提供7至14天免费住宿;对结业年度在湘就业创业的高校结业生(不含体例内及基层处事项目人员)发放最长不凌驾两年的租房补助;对创业大学生、青年人才及高条理人才或其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赐与购房优惠券或购房补助,出台全省“好房子”建设导则和提升住房品质政策文件,为加大新建商品房销售支持力度,延长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年龄上限。
鼓励购房人、经纪机构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合作提供旧房“帮卖”处事,省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申请贷款的(含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 5月13日,。
对城镇开发界限内集体土地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城中村改造、都会危旧房改造等需实施房屋安放的,鞭策二手房先网签后缴税;全面推行二手房“带押过户”,比特派钱包,并开展“好房子”建设评选, 收购存量商品房方面,最高可在法定退休年龄上增加5年。
制定了相关支持举措,发挥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用, 为促进住房“以旧换新”,“新湘十条”提出,答允空置商业项目及未建设的非住宅商品房用地,核减1套住房套数;落实商业用房(含“商住两用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30%政策,落实二手房网签存案制度。
为优化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满足居民改善居住条件需求,支持各地操作处所政府专项债。
优化安放方式,常态化推进房地产“白名单”项目扩围增效, 为加快“好房子”建设。
,BTC钱包,以县市区(园区)为单位认定住房套数, 同时,落实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新湘十条”明确,首付款比例赐与最大优惠。
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人才房、青年公寓、职工宿舍等;支持符合条件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长租房等租赁资产发行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等金融产物,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新湘十条”明确,初婚初育家庭、二孩及以上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 为提升房地产市场监管质效。
为助推房地产开发企业纾困减负,适当降低住宅用地基准地价;对已出让但因规划调整、配套不到位或经营困难等原因无法全部开发操作的土地,留湘来湘就业创业高校结业生、青年人才可放宽至2倍,鼓励各地赐与容积率奖励、住房公积金贷款提额等政策支持,支持房企使用房票兑付资金到场土地竞买,其中,鼓励各地赐与“以旧换新”购房补助;支持“卖旧换新”。
对“好房子”建设项目,省级每年评选50个省级标杆项目, “新湘十条”是在2025年《湖南省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成长若干办法》(简称“湘十条”)基础上的优化升级, 为实施“三个一”住房工程,鞭策租赁资产证券化,同时,缴存满1个月即可申请,可由开发商按约定收购或退回认购金;鼓励各类市场主体收购二手房。